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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,在2008年财税改革稳步推进的基础上,2009年将大力推进财税制度改革。
深化预算制度改革。研究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、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、有机衔接的国家财政预算体系。将部门预算改革延伸到基层预算单位,确保“十一五”期末全国县级以上单位都实行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。建立部门预算责任制度,强化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的责任。健全现代国库管理制度。将所有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,逐步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。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。完善中央国库现金管理运作机制,积极推进地方国库现金管理。
完善财政体制。在保持分税制财政体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,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,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。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,提高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。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。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,科学合理设置转移支付因素和权重。进一步规范省以下政府间分配关系,适当统一省以下主要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,强化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、医疗卫生、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。完善辖区内财力差异控制机制,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。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。因地制宜确定乡镇财政管理体制,推进乡财县管改革。
改革完善税收制度。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,切实取消相关收费,加强对人员安置的财力保障,完善对种粮农民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机制。推进增值税改革,及时研究解决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,完善相关政策措施,确保改革平稳实施。适当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,实行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计征方式,改变部分应税品目的计税依据。完善消费税制度,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、大量消耗资源的产品纳入征收范围。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房产税、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等制度。研究环境税及相关税种的改革方案。
积极支持其他改革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,促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,实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,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。推动能源、资源、农产品等基础产品价格机制改革。支持污水垃圾处理和排污收费等改革。深化国有金融机构改革。促进建立健全金融市场风险保障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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