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|
|
财政部发布《关于加强扩大内需投资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 |
财政部日前发布《关于加强扩大内需投资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通知),要求严格投资预算下达审核把关,把握各项重点。
通知指出,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审核把关力度,做好投资预算下达工作,要加强对扩大内需投资的预算管理,严格投资预算下达审核把关,确保用于土建工程、设备购置安装、材料采购等规定的用途和范围。要按照预算管理规定,重点审核具体项目安排是否符合党中央、国务院确定的投向和范围;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报批手续;是否符合土地征用、环境评价、节能等管理要求;是否已具备下达投资计划和投资预算条件。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,一律暂缓下达投资预算。
通知要求,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投资预算执行进度,确保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,采取措施,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或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用款的各项准备,一旦明确投资计划和投资预算,项目应及时开工建设。在保证依法合规的前提下,加快工程进度,加快预算执行,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。要加强对预算执行进度的分析和跟踪,将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工作制度化。
通知强调,各级财政部门要规范资金拨付管理,保证资金及时到位,要按照投资预算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、项目建设进度、供货合同等,加强对资金申请、拨付的审核把关。重点审核是否符合预算、用款计划、工程进度和规定程序等。中央扩大内需投资要尽量与其他配套资金同步拨付使用。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管理,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。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,按政府采购制度执行。既要保证资金及时到位,又要依据规定审核拨付,避免因资金拨付过早而形成闲置、浪费。
通知还对积极落实配套资金,确保项目资金需求;推进精细化管理,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、安全和有效;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规范投资行为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。
|
|
|
|
|
|